中国受害劳工联谊联合会致福岛请愿书

日本.社会民主党党首 福岛瑞穗女士

            请  愿  书

  我们十一个团体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根据东条内阁1942年11月内阁会议的决定,从中国大陆被强掳到日本,在矿山、码头等地遭奴役而死亡的中国人的遗属以及历经艰辛幸免于难的幸存者而构成的团体。

  长期以来,社民党为推动花冈事件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以土井多贺子先生和田英夫先生为代表的一代又一代社民党的政治家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终于促成了2000年花冈诉讼的和解,在促进中日战争遗留问题的解决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敬佩和感谢。如今,我们希望作为执政党一部分的社民党,能够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协助我们受害的中国人继续开展追究过去日本政府战争责任的斗争,旗帜鲜明的为推动中日战争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促进中日两国人民实现真正有好的目标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对战时被强掳到日本并在西松建设被奴役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中国战争受害者作出了非常不公正的判决。这一判决对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进行了极其片面的、任意的解释,它不仅践踏了该联合声明的原则和精神,而且更试图去封杀中国战争受害者的正当的战争被害赔偿请求权。这是极其重大的侵害人权的行为,我们过去曾多次表明坚决不能接受。

  中国外交部在判决的当天,就发表了声明,认为“此判决是非法的、无效的”,表示强烈抗议。这一抗议同时代表了包括后记11团体的被强掳劳工在内的所有中国战争受害者的意向。

  不过在另一方面,此判决书上附加了一个附言,提出了的劝告,内容如下:“受害者们在精神上和肉体上所受的痛苦极大。上诉人(西松建设)┄┄曾从中获得过相应的利益,再如曾得到过前述「国家补偿金」等,考虑到上述各种事实,我们期待着包括上诉人在内的有关人员,为了补救本诉讼案中受害者们所受的伤害,能作出努力”。

  中国政府过去再三阐述过如下观点:“强掳和奴役中国人民是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也是中日之间的一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中方一贯要求日本政府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希望日方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中国受害劳工的正当要求”。(2007年5月3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的发言)

  根据最新的报道,西松建设依据上述最高法院的附言劝告,2009年10月23日,西松建设和广岛安野发电所的有关受害者之间,达成“和解”,努力恢复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并且,对于其他工地的受害者,也在努力达成和解。我们对此很欣慰,同时也非常关注今后的发展。

   不过,最高法院要求的是“包括上诉人(西松建设)在内的有关人员,能作出努力,以补救本诉讼案中受害者们所受的伤害”。不言而喻,这里的“有关人员”所指的就是日本政府。“鹿岛花冈和解”、“日本冶金大江山和解”、“西松安野和解”,都只是受害者与有关企业的和解,与政府的和解一直都没有解决,拖延至今。在这里,我们强烈要求,以西松建设开始有解决问题的新动向为契机,日本政府也能尊重最高法院的劝告,为全面解决这一问题向前迈出一步。 

  日本政府长期以来一直不承认强掳中国劳工的事实,烧毁或隐藏相关资料,掩盖历史事实。甚至把被奴役的中国劳工诡称为“合同工”,歪曲历史,使中国的受害者受到了双重的伤害。无论是从重视正义和公正的现今世界潮流的角度来看,还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和联合国的诸规范来看,这些行为都是绝对不能原谅的。

  现在正是日本政府正视历史的时候。日本政府应认真对待历经半个世纪之久而未解决的中日之间遗留的历史问题,在督促加害企业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的同时,自身也应该率先励行,努力去解决问题。“鹿岛花冈和解”(2000)和“西松安野和解”(2009)是受害者和企业之间的和解,德国的“记忆?责任?未来”基金是在政府及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达成的。它们都是很重要的参考例。

  我们过去数年,也向日本政府提出以下几项要求。

    1.承认强掳中国人的这一历史事实,充分认识罪行的严重性和作为政府应负的历史性的、社会性的、道义上的、法的责任,向所有的受害者以及遗属公开谢罪。

    2.把强掳中国人的事实,记入教科书,并在参与过奴役中国劳工的各个事业所建立纪念碑或纪念馆等,采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和措施,使日本社会保持记忆,不忘却历史,将这一历史传达给下一代。

    3.寻找那些在日本牺牲的、至今还没有被送还的受害者的遗骨,将他们送回中国的故乡。

    4.对于所有被强掳的中国劳工受害者以及殉难者的遗属所受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苦痛给与相应的经济赔偿。

  只有这样做,也许才能向全世界证明,日本是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真正有勇气的、具有崇高人性和崇高道义的国家。相信中日两国人民通过这样的“和解”,能够相互尊敬,相互信赖,共同开创中日两国光明的未来。

  我们衷心希望贵党,一定要立足新视点,完成上述要求。并且,为了解决中日战争遗留的所有的历史问题,作出真诚的努力。
            

                   2010年4月19日

中国受害劳工联谊联合会:

花冈受难者联谊会  大阪筑港受难者联谊会 
长崎三岛(高岛.端岛.崎户)受难者联谊会
港运七尾受难者联谊会  大阪川口受难者联谊会
大阪安治川受难者联谊会  日铁鹿町受难者联谊会
大阪藤永田受难者联谊会  广岛安野受难者联谊会(11团体)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南竹木干胡同5号楼3单元B03号
 

中国劳工联谊会执行会长致福岛请愿书

日本.社会民主党党首 福岛瑞穗女士

请  愿  书

我们团体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根据东条内阁1942年11月内阁会议的决定,从中国大陆被强掳到日本,在矿山、码头等地遭奴役而死亡的中国人的遗属以及历经艰辛幸免于难的幸存者而构成的团体。

长期以来,社民党为推动花冈事件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以土井多贺子先生和田英夫先生为代表的一代又一代社民党的政治家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终于促成了2000年花冈诉讼的和解,在促进中日战争遗留问题的解决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敬佩和感谢。如今,我们希望作为执政党一部分的社民党,能够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协助我们受害的中国人继续开展追究过去日本政府战争责任的斗争,旗帜鲜明的为推动中日战争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促进中日两国人民实现真正有好的目标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对战时被强掳到日本并在西松建设被奴役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中国战争受害者作出了非常不公正的判决。这一判决对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进行了极其片面的、任意的解释,它不仅践踏了该联合声明的原则和精神,而且更试图去封杀中国战争受害者的正当的战争被害赔偿请求权。这是极其重大的侵害人权的行为,我们过去曾多次表明坚决不能接受。

中国外交部在判决的当天,就发表了声明,认为“此判决是非法的、无效的”,表示强烈抗议。这一抗议同时代表了包括后记11团体的被强掳劳工在内的所有中国战争受害者的意向。

根据最新的报道,西松建设依据上述最高法院的附言劝告,2009年10月23日,西松建设和广岛安野发电所的有关受害者之间,达成“和解”,努力恢复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并且,对于其他工地的受害者,也在努力达成和解。我们对此很欣慰,同时也非常关注今后的发展。

日本政府长期以来一直不承认强掳中国劳工的事实,烧毁或隐藏相关资料,掩盖历史事实。甚至把被奴役的中国劳工诡称为“合同工”,歪曲历史,使中国的受害者受到了双重的伤害。无论是从重视正义和公正的现今的世界潮流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民主党执政以来所坚持的“友爱外交”精神来看,这些行为都是绝对不能原谅的。

只有这样做,也许才能向全世界证明,日本是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真正有勇气的、具有崇高人性和崇高道义的国家。相信中日两国人民通过这样的“和解”,能够相互尊敬,相互信赖,共同开创中日两国光明的未来。

我们衷心希望贵党,一定要立足新视点,完成上述要求。并且,为了解决中日战争遗留的所有的历史问题,作出真诚的努力。

2010年4月19日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及遗属联谊会执行会长
刘连仁纪念馆馆长     刘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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