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虏中国劳工”是怎么回事? 说到强虏,谁都会联想到北朝鲜(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绑架日本人事件。然而,实施绑架即强虏的不仅是北朝鲜。这里我们讨论的强虏中国人事件,是六十几年前由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进行的大规模强虏事件。 究竟做了什么? 二战结束前夕,确切地说是从1943年(昭和18年)4月到1945年(昭和20年)5月,日本的35个企业和政府共同强虏了大批中国人,在日本各地强制进行奴隶般的劳动,直到战争结束。 为什么干出这种事? 当时的日本,从中日战争到亚洲太平洋战争,壮年男子全都被驱使到了战场上,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为了填补劳动力的不足,先是从日本殖民统治下的朝鲜半岛大量强虏劳工,接着又从中国本土强虏劳工。其结果,大约有4万中国人被渡海强虏到日本。从北海道到九州,被送到日本全国的煤矿、矿山、土木建筑、码头等135个工地。 是怎样对待劳工的? 用一句话说,就是奴隶般的对待。不给足够的食物,衣服破烂不堪,鞋子磨破了,住在狭窄肮脏的收容所里,一天都不能休息的强制劳动。平均1年多的时间里,大约4万人中约有7千人(17%以上)死亡,由此可以想像出当时的状况。 “最高法院要求进行受害救济”是怎么回事? 战后,日本政府长期掩盖强虏中国劳工事件,然而,1993年事实被公开出来后,受害者在日本各地提起要求“谢罪和赔偿”的诉讼。其中之一,广岛西松建设强虏劳工案件,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虽然驳回了受害者的诉讼,但在仲裁中提出以下建议。 最高法院的建议(2007年4月27日) 一方面本案受害者蒙受了极大的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而上告人(西松建设)在上述的工作条件下强制中国劳工劳动从中获取了相应的利益,并且得到了上述补偿金。鉴于以上种种情况,希望包括上告人在内的各有关方面,朝着给本案受害者以救济的方向努力。 向“包括上告人在内的有关方面”提出要求给“受害者受害救济”的最高法院的这一建议即劝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考虑到受害者已经高龄化,要求尽早政治解决。 由内阁会议决定而实施的强虏中国劳工事件
请看上边的文件照片,这个《关于引进华人劳工问题》的文件,是1942年(昭和17年)11月27日,在东条英机内阁会议上提出并做出决定的。也就是说,这证明,将中国人强虏到日本,是根据日本政府的正式内阁会议决定而实施的。 对于中国人来说,日本是战争中的敌对国。当然没有人会想去敌对国劳动。把中国人带到日本劳动,只有强虏。为此,以中国华北地区为中心,将正在劳动中的农民,正在走路的人不加区别地抓起来,或者通过威胁和欺骗手段强虏。年龄从11岁到78岁,大多是农民,也包括医生、教师、士兵等各个阶层的人。男的只要看上去能当劳动力的,不管孩子、老人,都抓起来强虏到日本。 强虏中国人,强制在日本劳动的计划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的。 1.当时在中国的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当地的日军、对日本惟命是从的中国傀儡政府及军队等共同实施了“抓捕劳工”行动,将抓到的劳工暂时关进当地的收容所。2.用货船转运到日本。3.在日本上陆后,企业和警察将他们装上列车运走。4.监禁在除有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收容所里强制进行奴隶般的劳动。5.因为只提供少量的质量粗劣的粮食,致使全体劳工营养失调,失明的人增加,受伤、生病后几乎得不到医治和护理,所以不断有人死亡。是真正的由国家实施的战争犯罪。 有极密字样的, 昭和17年11月27日内阁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进华人劳工问题》的文件。左边是东条英机首相及以下阁僚的签名盖章。 小山一郎原军曹证实“抓捕劳工”的事实 小山隶属于日军中国山东省第59师团。他证实了1942年9月在东平湖西边作战时抓捕劳工的情况。“几万名日本兵端着上了刺刀的枪,刺刀上系着太阳旗,相隔10米的间隔排开,齐声大喊着慢慢追逼过去。抓住15岁到50岁左右的男的就用绳子绑起来。我们大队(约一千人)大约抓了300名左右的中国人。”(摘自小山一郎著《由鬼变成人》)。抓捕中国劳工从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决定之前就已在广大范围内实施了。(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