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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笠原十九司的《南京事件论争史》近三百页,却只字不提津田道夫、松冈环等人的工作。相互间不仅“视而不见”,在相当程度上也互不认可。如松冈环编辑的《南京战·寻找被封闭的记忆》出版后,南京事件调查研究会的成员即曾严厉批评,本多胜一称此书“空洞无物”“不负责任”,是“利敌行为”;小野贤二则详列证据,说“错误和不可思议处如此之多实属罕见。人不可能无过,但这本书超出了底线。”(见《南京大虐殺をめぐる二つの空しい書物》、《“南京戦”何が問題か》,《金曜日週刊》,東京,株式会社金曜日,2002年12月20日) 22 中日历史共同研究日方报告基本采用秦郁彦的观点可见一斑。 23 此书由下文构成:《前言》(哈佛大学教授[时任,下同]Charles Maler)、《序论——历史学中的南京大屠杀》(圣塔芭芭拉加州大学教授Joshua A.Fogel)、《与侵略、加害及南京大屠杀有关的中国的历史学》(麻省理工学院教授Mark S.Eykholt)、《围绕历史的斗争——南京大屠杀在日本是被怎么看的》(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生吉田俊)、《南京大屠杀的课题——关于历史研究的考察》(华盛顿大学教授杨大庆)。ジョシュア·A·フォ—ゲル編《歴史学のなかの南京大虐殺》,東京,柏書房2000年5月25日第1版。 24 《まぼろし派、中間派、大虐殺派三派合同大アンヶ—ト》,《諸君!》,東京,文藝春秋,2001年2月号,第164-203页。中译见上引拙著附录之四第511-553。 25 巫召鴻著《〈ザ·レイプ·オブ·南京〉を読む》,同時代社2007年12月10日第1版,第14-15页。 26 为巫著作“解说”的山田正行也说,翻译出版《南京暴行》日文版是“抵抗忘却”和“良知的责任”。见山田正行解說《忘却への抵抗と良知の責務》,巫召鴻著《〈ザ·レイプ·オブ·南京〉を読む》,第151-189页。 27《史林》2002年第3期,又收入拙著《南京大屠杀研究》,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第264-270页。 28 《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五《戊午党议序》,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第7册,第1385页。 29 “不共戴天”也是朱熹说过的话,《朱文公文集》卷十三《垂拱奏札二》,第1册,第188页。 30 “网络民意”未必代表实际的多数,但因网贴是迄今自由度最大的表达手段,作为可信的根据当不会比宣布的民意离事实更远。至于网络民意是否受到各种诱导,则是另外的问题。 31 见《从〈东京审判〉到东京审判》“东京审判的几个问题”之一“罪行法定主义问题”、之二“共同谋议罪问题”、之三“对人道之罪问题”,《史林》2007年第5期;《松井石根战争责任的再检讨——东京审判有关南京暴行罪被告方证词检证之一》第一节“问题的提出”,《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6期。 32 田中正明说东京审判检方提出的证据无外乎“传闻、臆测、夸张”。(田中正明《東京裁判とは何か》,東京,日本工業新聞社1983年5月20日第1版,第195页)曾担任东京法庭工作人员自称旁听了大部分审判的冨士信夫说:“作为一个具有常识的日本人在阅读检察和辩护双方的证据时,深感检察方提出的证据包含了极多的歪曲、夸张、虚构,同时感到辩护方提出的证据合理的较多。”(冨士信夫著《「南京大虐殺」はこうして作られた——東京裁判的欺瞒》,東京,展転社1995年4月29日第1版,第348页) 33 新田滿夫編集《極東國際軍事裁判速記錄》第一卷,東京,雄松堂書店1968年1月25日第1版,第751页。 34 崇善堂人均日埋尸150具,而红卍字会以埋尸最多日计人均也仅11人,相差过于悬殊。更由于红卍字会的埋尸统计作于事发之时(因向日军特务班计件领酬,当无少报的可能),而崇善堂埋尸统计作于事发近十年后的南京审判时,不能不让人生出疑问。详细统计见拙著《日本现存南京大屠杀史料研究》“本论·下篇 日本史料的价值”注200,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第110页。 35 如屠杀人数,判决书第八章“普通战争罪”中的“南京暴虐事件”称“二十万以上”;第十章“判决”之“松井石根”的判决称“十万以上”,“广田弘毅”的判决则称“数百人”的被杀“每天都在发生”。(新田滿夫編集《極東國際軍事裁判速記錄》第十卷,第768、797、800页)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之广田弘毅判决作“每天”“成千的杀人”(群众出版社1986年2月第1版,第578页),不知何故,但作为同一时段(五、六周),无论每天以“数百”还是“成千”计,三者还是不同。(责任编辑:918网老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