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史维会声明 与香港惠明慈善基金共同捐出人民币35万元,力挺劳工原告继续对日索偿斗争 各位传媒朋友: 附上加拿大史维会声明 - 强烈谴责西松建设卑劣「和解」手段,与香港惠明慈善基金共同捐出人民币35万元,力挺劳工原告继续对日索偿斗争。本人刚代表加拿大史维会透过视像越洋参加信浓川全体原告在北京召开的谴责西松的记者招待会。出席的也包括自1997年就全面参与此索赔诉讼案的中国律师康健和惠明慈善基金会的钟惠明先生(请看附上照片)。希望阁下能报导此有关二战遗留的重大历史问题,不要让日本血债企业的卑劣手段得逞。谢谢! 出席的媒体包括: 中国媒体: 香港媒体: 日本媒体: Thekla Lit 列国远 ![]() ![]() 加拿大亚洲二战浩劫史实维护会声明 北京时间2010年4月27日上午10时,加拿大史维会共同主席列国远以视像形式与身在中国的西松信浓川案全体原告及他们的中国代理律师康健在北京举行记者招待会,谴责日本公司西松建设株式会社的信浓川「和解条款」完全缺乏诚意,且具屈辱性。 2010年4月26日,在日本东京简易法庭确认了西松公司与部分被强掳至信浓川作业场的中国劳工及遗属达成的「和解协议」。 将日本法院曲解中日联合声明之错误判决作为「和解协议」前提 西松公司坚持将日本相关法院认为“中国人请求权(即对日索赔权)已被放弃,可给中国人适当救济”,这一错误判决写入和解条款,并以此作为与中国劳工签订和解协议的前提。对于日本法院作出的明显有悖于法律基本原则的判决,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公开表明:我们对日本法院对这一条款(中日联合声明)任意进行解释表示强烈反对,这一解释是非法的、无效的。 全体信浓川案原告拒绝接受具屈辱性和解 作为自1997年开始对西松公司进行索偿诉讼的信浓川作业所中国劳工受害者代表(即全体5位原告)及部分劳工遗属于 2010年3月22日发表声明,明确表示不应将这一由日本单方面解释中日联合声明(认为中国人请求权已被放弃)的错误结论写入和解条款,为维护自己的尊严,拒绝接受西松公司无诚意及具屈辱的和解条款。 西松公司无视本案全体原告及另2位劳工遗属拒绝接受无诚意和解条款的立场,单方面把他们也包括在本次「和解条款」中。作为信浓川案原告代理人中国律师康健,于2010年4月19日,代表原告向西松公司发出抗议信,谴责西松公司将原告强行纳入西松「和解」圈的行为,要求西松公司立即纠正这一错误,因此等做法犹如再一次绑架受害人。 加害企业要受害人以接受放弃索偿权为代价,换取有救济色彩的金额 西松公司坚持将日本相关法院认为“中国人请求权已被放弃,可给中国人适当救济”,这一错误判决作为「和解条款」的前提,是因为他们非常清楚,如果中国劳工在该「和解条款」上签字,即意味着中国劳工接受了“索偿权已放弃”这一错误结论,并接受了加害企业西松公司的“救济”。中国人当年遭受的重大人权侵害,就会被日本方面用“救济”的方式,予以暧昧的处理完结。事实上,加害企业有谢罪赔偿的责任,但没有救济受害者的资格,否则是再次对受害人的侮辱。(责任编辑:918网老吴) |


